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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财产划分你知道多少?

文章来源:来源:乐居百科 资讯分类:房价 2020.04.13

这个年代什么都快,工作快,生活快,赶路快,甚至连爱情都快的让人猝不及防。闪婚不稀奇,闪离也常有,究竟是什么让人们做什么事情都如此着急?这口锅真的要让时代去背吗?近几年国内离婚率快速增长,婚姻出轨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婚姻破裂后,很多夫妻在离婚时都要面对“离婚后房产如何分割”的问题,在离婚率如此高的当下,谁都不敢说自己的爱情巨轮能够保证稳健航行,多了解一些关于离婚后财产划分的规定总没有坏处。今天小编就给大家科普一下。

一、离婚后财产应该怎么分?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 该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离婚时,双方有合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院应依判决。

在分割房产时,也会根据分割财产的方,需要将房产分为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两种情况进行处理。

二、房产作为共同财产时的处理情况

(一)房产作为共同财产,对所有权无争议的处理情况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做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格进行分割。

(二)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头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部分,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比如一方购买房屋时花费50万,经过双方出资装修后,房屋升30万,总价值80万,那么升的30万则应该平均分割;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三)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四)根据近日的婚姻司解释,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五)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院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如哪一方负责抚养子女等因素判决由哪一方当事人使用。待当事人就该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院提起诉讼。

三、房产作为个人财产时的处理情况

夫妻在离婚时仅能对共同财产主张分割或处理,而对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不能主张权利。根据我国《婚姻》,下列情况认为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

(一)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屋,在付清了全款并取得房屋产权证,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

(二)一方婚前或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继承或接受赠与取得的房产,并且被继承人或赠与人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约定遗嘱继承人或受赠与人只为夫妻一方的,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俗话说得好,宁拆十座庙不破一门亲。和和美美始终是较好的事情,希望大家能够珍惜当下的生活珍惜眼前人,珍惜“得来不易”的好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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